2017年、2019年至2024年,商洛市丹凤县七次年荣获全国“阳光校餐示范县”称号。
国家实施“阳光校餐”以来,丹凤县教育和体育局始终将“校园餐”管理作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着力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丹凤县在健全“校园餐”资金监督检查机制下功夫,定期对“校园餐”资金收支、账目记录、采购流程等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规范学校食堂资金专户管理,实施双系统监测,按实际就餐次数核算经费,每月在校内公告栏及线上平台公示食堂收支,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监督;公开招标选择食材供应商,严格监督学校食堂采购环节,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台账,确保食材来源的安全和质量;对“校园餐”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并与经费分配、领导班子考核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向社会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形成监督合力。
丹凤县以“全流程信息化”为技术支撑,以“标准化成本核算与供应商动态管理”为风险控制核心,以“透明公示与严厉问责”为纪律保障,形成“内部审计+外部监督+公众参与”监督铁三角,构建起严密的“校园餐”资金监管体系。今年来,全县累计整改问题36个,立案查处违规问题11件,问责处理29人。至此,实现全县“校园餐”资金安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三重目标,有效杜绝资金浪费和违规支出现象,师生满意度显著提升,家长信任度增强。(刘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