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商南县过风楼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使双方达成和解,既维护了受害方权益,又彰显了司法调解的温度与效率,为基层矛盾化解提供了生动范例。
案件回顾:交通事故引发赔偿争议
2025年3月4日,郑某(化名)驾驶小型轿车行至过风楼镇郭山路时,与赵某(化名)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发生碰撞,致赵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两车受损,赵某家属悲痛之余提出赔偿诉求,而郑某对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存在疑虑,双方矛盾一度难以调和。

调解过程:专业与温情并重
司法所所长刘喜才第一时间介入,组织多次调解会。面对死者家属的悲痛情绪和高额赔偿诉求,调解员耐心倾听、细致安抚,同时向郑某阐明法律后果,引导其换位思考。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依据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赔偿标准,并协调保险公司介入理赔。针对家属初期提出的10万元赔偿诉求与郑某实际赔付能力之间的矛盾,调解员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分阶段协商方案,最终推动双方达成一致。

圆满结果:协议落地促和谐
经多轮协商,双方于4月11日签订《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约定郑某一次性向赵某家属赔偿到位,家属出具《谅解书》,并建议司法机关对郑某从轻处理。协议明确双方不得再主张其他权利,确保纠纷彻底化解。
以案释法:调解优势惠民生
本案是基层司法所践行“枫桥经验”的缩影。通过调解,不仅避免了诉讼程序的漫长周期和高昂成本,更缓和了当事人对立情绪,修复了社会关系。调解员以专业法律知识和同理心搭建沟通桥梁,既保障了受害方合法权益,也为肇事方提供了依法担责的路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温馨提示:理性维权共建和谐
司法所提醒广大群众: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调查,积极通过调解途径化解争议。人民调解具有灵活、高效、免费的优势,是解决纠纷的首选渠道。
过风楼司法所将继续秉承“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