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山阳县环境分局坚持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加强环境监管保护,确保全县群众饮用水安全。
一是加强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定期对全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保护区内的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污染饮用水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涉及其他部门和镇(办)的环境问题及时移交,确保查处、整改到位,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二是强化水源地环境执法监管。联合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镇办等部门多次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执法检查,打击水源地范围内垂钓、游泳、随意丢弃垃圾等违法行为。实时查看水源地远程监控,发现有人为活动立即进行劝阻和制止,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解决。
三是开展水源地水质采样监测。定期开展饮用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同时,委托第三方每季度对全县1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7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各监测一次。结果显示,全县各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