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落细林长制。建立《林长制工作巡查制度》《林长制考核办法》等制度,实行“村级林长周巡查、镇级林长月自查、县级林长季巡查、县林长办半年督查、年度考核”机制,明确各级林长巡林区域,落实闭环管理责任,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印发《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和秦岭“五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通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湿地林地采砂、毁林毁草、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林区禁种铲毒等专项行动,分别组建工作专班,实行联镇包村工作机制,通过排查摸底、下发林长提醒函、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部门与镇村联动,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提升林政执法效能。整合林政执法、资源法制等人员力量,加大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升履职能力和资源管护水平,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全面排查秦岭“五乱”问题,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监管执法效能。截至目前,排查整治“五乱”问题3个,办理涉林案件5起,行政处罚5人。
加强生态修复保护。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天然林保护等生态空间治理工程,统筹推进以城周、高速路、高铁沿线为主的重点区域绿化,完成封山育林5万亩、栽植混交林0.3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义务植树115万株,新发展经济林0.17万亩;加快推进储备林项目建设,流转林地4.47万亩,规划实施森林抚育1万亩,森林改培0.5万亩。(林业局 贾财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