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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严拒非法宗教与邪教渗透校园,筑牢校园安全思想防线

2026年07月15日 16:47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安全关乎国家兴亡,更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

当前,一些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伪装成心灵成长、治病消灾等形式,悄然向校园渗透。它们潜伏在学生身边,利用年轻人的好奇、迷茫或善良,一步步侵蚀思想、控制行为。因此,认清非法宗教与邪教的本质及其危害,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防范意识和抵制能力,是每一师生必须严肃对待的课题。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共同守护青春校园。

一、什么是非法宗教和邪教

非法宗教指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法律、条例、规章的宗教活动。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具有以下特征:

1教主崇拜

神化头目,包装成活着的神、开悟的圣人,要求成员绝对服从、不许质疑。

2精神控制

用歪理邪说和恐吓手段系统洗脑,摧毁独立判断能力,让人进得来、出不去。

3制造恐慌

编造末日、灾难等恐怖论调,先让你害怕,再宣称只有他们能拯救你。

4聚敛钱财

以奉献款、爱心捐赠、高价课程等名义骗取钱财,甚至诱导学生贷款。

5秘密结社

采用隐蔽联络方式,秘密聚会,要求成员隐瞒家人和老师。

6对抗社会

煽动成员抛弃家庭、放弃学业,甚至对抗政府和法律。

二、非法宗教和邪教的危害

01、对个人

通过精神控制剥夺人的独立思考能力,造成心理创伤甚至精神崩溃;大肆骗取钱财,使人债台高筑;劝诱退学休学,毁掉学业前途;宣扬反科学谬论,延误治病致残致死。

02、对家庭

要求成员与亲人断绝关系,导致家庭破裂;骗取家庭财产并拉拢其他家人入教,使整个家庭陷入经济和精神的困境。

03、对社会

煽动成员对抗政府、抗拒执法,破坏法律实施;制造自焚、杀人等恶性暴力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宣扬反科学歪理,毒化社会风气,干扰正常宗教和公益事业。

04、对国家

被境外势力利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民族团结,危害政治安全;利用互联网加密联络和跨境传播,威胁网络安全与社会稳定。

三、宗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有关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第十六条规定: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团内职务或者留团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团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十七条规定:对信仰宗教的团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团组织帮助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团籍处分。

《宗教事务条例》

第三条规定: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第四十一条: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

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互联网宗教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狂热的;

(二)利用宗教妨碍国家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

(三)利用宗教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或者利用宗教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欺骗、胁迫取得财物的;

(四)违背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

(五)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和睦相处的;

(六)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损害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

(七)从事违法宗教活动或者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便利的;

(八)诱导未成年人信教,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

(九)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经销、发送宗教用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的;

(十)假冒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活动的;

(十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方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尊重国际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内不得进行传教、宗教聚会等任何宗教活动。

四、“反邪教”该怎么做

1筑牢思想防线,崇尚科学真理

主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科学破除迷信,从根源上杜绝邪教蛊惑;多读科学书籍,参加健康向上的活动,形成崇尚科学、共建文明的浓厚氛围,始终保持清醒的是非判断能力。

2提高警惕意识,坚决拒绝诱惑

不轻易听信“祈福治病”等歪理邪说,不接受不明传单、书籍、音视频;不参与任何可疑的非法集会或传教活动;拒绝邪教组织的传单、邮件及一切反动宣传,拒绝邪教向家庭的渗透侵蚀。面对花言巧语和虚假利益,果断说“不”。

3增强防邪意识,主动举报求助

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提高警惕,学习反邪教知识。发现邪教向周围蔓延传播的证据,及时向医院保卫部门、公安机关或社区有关部门举报。同时,提醒家人朋友提高防范。

4做懂法公民,用法律保护自己

提高法律意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律惩治邪教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身边有邪教传播、人员拉拢等情况,立刻远离,不围观、不参与、不传播,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用法律武器抵制邪教。

青春不容侵蚀,校园不容邪教。以理性为护身符,用科学武装头脑,用行动守护身边人。如遇可疑情况,请立即向老师、警方求助。筑牢防线,从你我做起。

责任编辑: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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