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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援拨迷雾 认罪认罚获宽宥——镇安一案彰显司法温度

2026年03月24日 11:02 

“是法律援助让我看清了自己的错误,也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真心感谢詹律师的耐心帮助。”庭审结束后,案件当事人倪某满心感激地说道。这起发生在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不仅是法律援助助力当事人依法维权的典型范例,更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生根、传递司法温情的生动写照。

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期间,倪某因轻信虚假“乡村振兴”扶贫贷款宣传,在明知对方可能利用银行卡实施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身名下多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协助接收、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经查,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元,直接导致多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无法追回。案发后,倪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展现出积极的悔罪态度。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因倪某未委托辩护人,检察机关依据相关规定,依法通知镇安县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陕西善越律师事务所詹佳律师接受指派后,迅速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倪某,全面梳理案件细节、核实证据材料,同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倪某详细释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律构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耐心解答其各类法律疑惑,帮助倪某拨开法律迷雾。

在詹佳律师的专业指导下,倪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明确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结合倪某系从犯、自首、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3000元”的量刑建议。

庭审中,詹佳律师围绕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重点围绕倪某的从犯身份、自首情节、退缴违法所得的悔罪表现等核心要点,发表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该意见最终被镇安县人民法院依法采纳。

最终,镇安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倪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一判决,既坚守了法律的刚性底线,彰显了司法权威,又充分考量当事人的悔罪表现,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此案的成功办理,是镇安县法律援助工作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度融合的鲜活实践。法律援助律师以专业履职为困难群众撑起法治保护伞,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推动案件高效公正办理,更让当事人在法治框架下真切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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