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已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树立教育行业良好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禁有偿补课。不参与有偿补课是在职教师应恪守的职业道德。寒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诱导、暗示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家长、社会人员等组织的线上线下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有偿补课提供场所、教育教学设施、学生信息。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教师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拒绝有偿补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健全管理制度,突出师德第一标准,把不参与有偿补课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评、评职晋级、评优树模的首要标准;强化日常监督,开展专项排查和明察暗访,认真核查问题线索,纠治错误行为。
三、严肃执纪问责,加大查处力度。寒假期间,山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治理暨“监管护苗”专项行动,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违规培训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反师德规定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在职教师存在上述违规补课行为和相关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对举报线索快速响应、逐一核实、依法处置。
希望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跟风、不盲从、不攀比,与我们携手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举报电话:0914-8383103(监察室),
0914-8321735(办公室)。
山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