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现按照公开、公正、择优聘任原则,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关注、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二)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善于听取群众意见,能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常居住地在商洛市内,熟悉商洛情况,具有正常履行监督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六)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七)其他能够满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求的条件。
二、工作职责
(一)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提供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
(二)及时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提出和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应邀参加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组织的有关会议或者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受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参加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学习掌握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
(六)办理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选聘范围和名额
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社会公众代表等各行业、各领域社会公众中选聘。在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不得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本次计划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20名(具体名额可根据报名情况及工作需要适当调整)。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3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聘请三种方式确定选聘人员范围,采用现场报名与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前往商洛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商州区民主路1号行政中心811办公室)提交材料;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sfjzfjdk2312009@163.com。
(三)报名材料
1.《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通过“商洛市司法局”网站https://www.shangluo.gov.cn/sfj/或者“商洛司法”公众号《商洛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附件下载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如律师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如有);
4.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人员需提供,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线上报名需提供电子照片)。
五、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候选人;
(二)考察筛选:通过走访、座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了解初步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社会评价等情况,综合确定拟聘人选;
(三)公示:拟聘人选在市司法局网站、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任: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司法局颁发聘书和工作证件,正式聘任并向社会公布。
六、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为义务性质,无工作报酬,由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机构为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
联系人:王永刚 贺萌 联系电话:0914-2312009
附件:《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小正方助手
商洛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