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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洛南县城关街道殡葬改革暨违法违规建墓专项整治告知书

2025年07月07日 07:57  美丽城关文明家园

城关街道殡葬改革暨违法违规建墓专项整治告知书

广大父老乡亲:

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以赢得群众满意为出发点,按照“革故鼎新、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现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综合改革暨违法违规坟墓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报备制度,合规合法修建墓地

全街道辖区内群众需自觉遵守新建坟墓报备制度,对于家中有高龄老人、危重病人、突发事故等“三类人”,确需修建坟墓的,必须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新建坟墓报备表、告知书同时签订承诺书,经街道自然资源所、农综站林业分站等部门联合现场踏勘无误,再报请街办审核后,方可在规划的集中埋葬点或指定区域,在村居监管下按规定修建。

坟墓规制参照《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新建遗体安葬单人墓占地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占地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骨灰安葬单穴或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墓碑采取卧碑,规格、样式等参照省民政厅关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相关要求执行(碑长不超过6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厚度不超过5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不得使用白色碑体)。在划定的集中埋葬点内按照“地下深埋、不留坟头”要求规范建设。

严禁毁山、毁林、占耕地建墓,禁止“两沿五区”(“两沿”:是指公路(国、省、县、镇村道路)、河流沿线。“五区”:指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居民住宅区和城镇开发区)散埋乱葬。严禁违规占地建墓穴,严禁建活人墓穴、严禁建豪华墓穴。

二、明确整治对象,依法拆除违规新建墓地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以下违法违规建墓行为:

1.“活人墓”: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合规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为健在的人修建的坟墓。

2.超标准硬化大墓:违反规定,私自建造(包括改扩建)已安葬骨灰或遗体、超面积的硬化或使用石材墓碑的坟墓。

3.豪华墓:指坟墓主体及周边修建大量装饰物,坟墓贴瓷砖、石材、水泥钢筋混凝土等不可降解材料进行硬化处理,坟墓外观明显奢华的大坟墓。

4.“住宅式”墓地: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合规殡葬设施以外,违规私自建造专门用于存放骨灰和遗骨的类似住宅造型的建筑。

5.散埋乱葬: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公路主干线两侧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新建坟墓;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区域新建坟墓。

6.旧墓违规翻新扩建:对原有坟墓进行违规硬化、扩建、加高、加修装饰物等行为。

三、严明法纪,严厉打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法违规建墓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或纵容违法违规建墓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有发现,可拨打举报电话0914-7322053进行反映。

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弘扬殡葬文明新风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示范带头引领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树新风。在全社会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的社会风尚。

父老乡亲们,殡葬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主动参与殡葬改革,大力弘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洛南县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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