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及“法律明白人”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其在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6月13日,商洛市镇安县司法局联合县调解协会在米粮镇举办专题业务培训。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共1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特邀县调解协会会长、县调委会主任、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陈新喜授课。课程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核心要义,巧妙融合理论与实践,深入浅出地讲解调解方法与技巧。陈新喜结合十多年来亲身调解的经典案例,将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调解故事,使复杂技巧通俗易懂。他强调,调解是修复社会关系的艺术,“调”是手段,“解”是目的,调解员须具备耐心倾听、换位思考的能力,灵活运用方法化解矛盾。他特别指出,基层调解员要增强责任感,敏锐发现并化解潜在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根基。
镇党委书记黄承波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培训成效。他强调,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勉励全体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要学以致用,以更专业的法治素养服务人民群众。
“以前调解纠纷有时感到力不从心,这次培训学到了很多实用方法和技巧,今后化解矛盾更有底气了。”培训结束后,白塔社区调委会主任方强深有感触。树坪村调解员王春林也表示:“陈主任分享的案例极具启发性,让我明白调解既要讲法理,也要通人情,核心在于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
下一步,镇安县调解协会将以此次培训为起点,持续深化基层调解队伍业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专业技能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为平安镇安、法治镇安建设注入更强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