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是我们党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的伟大宣示。深入学习贯彻《决定》作出的战略部署,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必将产生重大影响,对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
《决定》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第一次系统阐明了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指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充分体现了清醒的制度自觉、坚定的制度自信和不懈的制度创新。
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制度稳则国家稳,治理强则国家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只有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才能应对风险挑战、赢得战略主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习近平同志强调,“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改革一切不利于发挥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的体制机制,让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决定》为根本遵循,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要坚持制度自信与制度创新相统一。习近平同志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我国已形成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但也应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只有既坚持和巩固好、又完善和发展好,才能长期保持并不断增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坚持独立自主和吸收借鉴相统一。在一个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和近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没有可以奉为金科玉律的教科书,也没有可以对中国人民颐指气使的教师爷。一方面,要植根中国大地、聚焦中国实践、立足时代前沿,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另一方面,要以开放的眼光、开阔的胸怀对待世界各国人民的文明创造。
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相统一。既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又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狠抓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作者为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