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杨凌示范区在建筑领域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保证金的缴纳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在实施过程中,要求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施工单位缴纳保证金时,需做出按时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同时授权人社部门在发生工资拖欠时启用保证金支付工资,有效缩短了动用保证金的程序和时间。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08家施工企业已上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900万元左右,现有6家工程已经完工并返还保证金。该制度执行以来,有效防范了在建项目可能出现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和谐劳动关系逐步构建、维护了示范区发展大局的稳定。
(责任编辑 师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