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多证合一” 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近日出炉。《方案》明确,10月1日起,云南省将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的“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的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方案》明确:从今年10月1日起,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信息采集类、记载公示类、管理备查类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降低企业创设制度性成本。
《方案》要求,要将“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全部整合到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机关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全面停止被整合证照的发照、换照、验照、备案等工作,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已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省工商局将登记信息一次性推送给被整合证照部门。
为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应用,《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完善各自相关信息系统,互认“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事项信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的“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的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据悉,为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我省将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机关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整合证照事项。
省政府要求,凡是能通过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和有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
(责任编辑 石逸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