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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8年内蒙古实现基本医保按人头总额预付
2017-09-22 23:30:10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获悉,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根据自治区制定出台的《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到2018年,要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实现基本医保按人头总额预付,由医联体主体单位统筹管理,超支部分由主体单位按约定承担,结余部分由医共体内依约定按比例分配。

首先,要组建多种形式医联体。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区域内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及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等因素,积极探索以多种形式建设和发展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其次,要组建医疗集团。在设区的市级城市,鼓励由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托管或延伸开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城市,可探索区人民政府办医院组建独立法人的医疗集团,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再次,要组建医共体。全区以旗县级公立医院为主体,纵向联合旗县(市)域内全部或部分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组建医共体,形成旗县(市)、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模式,构建三级联动的旗县(市)域医疗服务体系。最后,要组建专科联盟。由三级公立专科医院和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自治区临床领先学科及重点学科的公立医院为主体,利用专科技术优势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组建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

此外,还将建设远程医疗协作网。自治区面向基层、边远地区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以旗县(市、区)医疗机构为主体(或医共体主体单位)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为主体与边远旗县级医院,联合建设基于信息化技术应用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形成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分级远程医疗模式。(记者 梁婧姝 实习生 何伟)

原标题:到2018年我区实现基本医保 按人头总额预付

(责任编辑 石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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