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向全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发出通知,部署今年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刹住新闻敲诈歪风,整肃新闻采编队伍,规范新闻传播秩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从2014年1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新闻单位将报刊版面、名称和刊号转让、承包给他人使用,聘用广告、文化及公关公司等企业人员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利用批评报道向被采访报道单位施压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报刊记者站、报刊网站及其频道利用新闻采编活动从事报刊征订、广告经营、收取赞助等经营活动;新闻记者利用新闻采编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等。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要求,全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在去年开展的打击假记者、整治新闻违法活动“百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做到:组织机构不撤,打击重点不变,工作措施不改,整治力度不减,尤其要加强案件的查办工作。省上将限期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规新闻单位,撤销一批违规记者站,吊销一批违规记者的记者证。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29—87205220,传真:029—87205083,电子邮箱:sxxwbk@126.com。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