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人走婚制度浅析
张妍 张橙
(哈尔滨工程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 153001)
【摘 要】文章阐述了我国居住在云南、四川一带摩梭人的走婚制度。由于这一地区在历史上一直处于母系氏族时代,母亲作为整个氏族的大家长有着较大的权利。适龄的年轻人自主选择对象,男子白天在自己的母亲家里从事生产劳作,晚上则到女方家和自己的爱人在一起生活,孩子由女方家抚养;如果一旦两个人的感情破裂,双方可以自行分开,没有什么特殊的仪式,因为双方根本没有婚姻制度的约束,也没有财产关系。这种走婚也存在不足。
【关键词】摩梭人;走婚;制度
走婚制度是摩梭人所特有的制度,不同于一般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这种制度中本身没有夫妻的存在。由于云南西南部独特的地理风貌,使得与世隔绝的摩梭人自古以来就采用这种走婚制度。适龄的青年男女对对方产生好感便用对歌的形式暗示对方,往往是男子主动来取悦女子。女子将自己随身的物品赠给男子,这一点有点像汉族的赠送香包。在对方领会之后才正式的开始约会,这种约会并不用征得他们家人的同意。约会时男方会在日落之后骑着马来到女方家,这时他并不能直接进入,因为他必须要爬墙进去。有些人家为了找到一个好“女婿”,故意将墙修的很高,因为这样能爬上来的小伙子一定是身强体壮的。但这也使一些青年因为爬不上墙而无法和喜欢的姑娘在一起,有的小伙子并不用担心,因为那些爱慕他们的姑娘早就已经告诉他们可以轻易爬上来的路线。追求爱情也是有代价的,每年因为从墙上掉下来而摔死,摔伤的人屡见不鲜。在约会时男子要带着帽子前来,在姑娘的门外挂上自己的帽子,这时姑娘的家人就会很知趣的不去过多的打扰了。第二天清晨男子就要离开女子家回到自己的母亲家里从事劳动生产,这时小伙子可以不必从窗户翻出,他可以从容的从大门走出去,女方的家人不会因为他的擅闯而不高兴。
经过一段时间后,男女双方产生了深厚的情感之后。双方的家人会为他们举行一个简短的仪式,这种仪式并不是像婚礼那样的正式,也没给双方任何的束缚,更多的是一种心灵上的认同,所以很少遭到双方家长的反对。这时姑娘会拿出亲手为情人绣的腰带系在男人身上,这表示她已心有所属。从此他们的关系就是公开的了,这时他们可以选择两种生活方式。一种是像其他民族一样两个人搬出去住,共同生产生活,实际上很少有人做出这样的选择。大多数人还是和以前一样,白天在自己的母亲家里,晚上和情人呆在一起。这时的男子可以不用每天都靠爬墙来进出女方家里,他可以大方的走进正门,女方的母亲也会给“女婿”做一切可口的饭菜。但是如果双方的感情破裂,双方可以自由断绝关系,没有任何子女抚养和经济方面的纠纷。因为子女由女方的家里抚养,经济上男女双方是完全独立的。但是如果那个人在与自己的情人约会期间还在向别人示好,那么这个人会遭到所有族人的唾弃甚至是惩处。但是如果有人对当初的分手行为感到后悔时,他们就会找机会向对方赠送一些小礼物,如果对方收下了礼物,就表示他(她)已经原谅了你,那么很快两人就可以言归于好了。
在一个摩梭人的家庭中,所有人都是有血缘关系的,这会大大减少家庭矛盾,大家共同劳动收入由所有家庭成员共同分享。母亲作为一家之长首先要赡养自己的母亲和舅舅,和哥哥弟弟一起生活,管理家庭的所有收入,以及抚养自己的孩子。女孩要自己学习理财,纺织等技能;男孩子由舅舅教育,主要是耕作狩猎等。对于自己的父亲,虽然孩子们都会认识自己的父亲,但是并不和父亲一起生活,所以相对于他们孩子们更愿意亲近自己的舅舅。在这种母系氏族中男孩子一般没有自己的房间,他们统一的睡在大木榻上。而女孩子就不同了,到了一定年龄后,女孩子就要自己单独住在高高的木屋中。每天夜晚将要降临的时候是最美好的时候,家庭中的男人们都要到自己心仪的女人家去,女人们则在梳洗打扮等待着自己心仪的男子的到来。
这种制度所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男女双方的结合仅仅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并没有受出身、阶级、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双方的家里也很少为此产生纠纷。即使因情感破裂导致两人分开,也不会有人因此而没有经济来源。其次不用为抚养孩子产生矛盾,因为走婚本身的目的就是为自己的家庭增加人口,从而增加家庭的劳动力,所以孩子是要由女方抚养,为女方家庭劳动的。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和睦,由于大家同吃同住,共同生产,财产共有,所有财产由母亲统一调配,这样大家都会服从母亲的指令,矛盾自然要少很多。人人都能追求自己向往的爱情,男人们要大胆去博得女子的芳心,女子也可以暗中为心仪的男子送去信物,这样男女在地位上平等。
没有哪种制度是尽善尽美的,走婚制度存在着弊端。首先没有一个完善的制度来约束,这一点导致了走婚的形式自由但也容易产生近亲结婚等问题。其次是导致摩梭男子没有对于女子和后代的责任心,以为他们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如今走婚制度已经演化出了多种形式,这种制度朝着“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制的演变。当然这种“夫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而是互相维持的较为稳定的情人关系,这种关系中的男女共同生活,共同生产,共同收益,更有甚者连后代都是共有的。这种制度在外人的眼里是不可想象的,试想在一个家庭中几个男人为了争得妻子的倾心而产生矛盾,那么这种矛盾必定是不可调和的。然而这种问题却被摩梭人很好的避免了,因为每个男人在妻子眼中都是最优秀的。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为家庭的繁荣而工作,也大大的提高了生产的效率。在抚养后代的问题上,他们并不清楚那个孩子才是他们自己的后代,所以对每个孩子的关爱都是一样的,这也成为团结整个大家庭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这种制度下,没有“离婚”的说法,如果是男人变了心他就会主动离开“家庭”,另寻别的去处。如果女人爱上了其他男子,就会当面通知男子,男子则不会带走任何财产。
【参考文献】
[1] 何绍群.摩梭人的走婚习俗[J].民族论坛,2005
[2] 李振福.女儿国的“走婚”秘密[J].现代交际,2001.11
[3] 金茹卓玛.[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6.04
【作者简介】
张妍,1990年--)女,满族,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河区,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在读学生,研究方向 法学方向.
张橙(1991--)男,汉族,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县人,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 :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
(责任编辑 郭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