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党校 新疆五家渠 831300)
【摘 要】本文通过对陕西和河南两个村落中的对比调研来分析农村养老质量差异的原因、并试图探索未来农村养老的出路:弘扬传统文化,加大对孝道的约束力;加大宣传力度,改变传统的养老观念;改变一元养老,推行家庭社会多元养老。
【关键词】农村;家庭养老;社会化养老
一、研究的缘起
年前,B村83岁的李X去世了。她生前有七个孩子,三儿四女,按照农村养儿防老的习俗,赡养父母是儿子应尽的义务。最初,李X是和小儿子一起居住,后随着小儿子一家长年在外打工开始单住,直到去世为止。在去世前生病照料的那段时间里,李X并未得到应有的来自儿女尽心的照顾。[1]后经过了解,此种现象在该村中比比皆是。如2014年的刘X,去世时76岁。去世前由于精神糊涂,会经常捡一些柴回家,有一次因手上粘了狗屎,被自己的亲儿子拿着棍子打手等等。
这些经历岁月风霜、付出所有的老人,本应该在晚年得到更多细心照料的时候,儿女非但没有给予一般的关怀,甚至还给予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理想中的儿孙绕膝、安享晚年的养老变成了现实生活中必须面对的农村养老质量问题、农村养老的困境问题。笔者在为之痛心之际,也在无时无刻地寻找其出路。就在今年年初,笔者无意中在陕西省A村调查时发现,该村的养老情况较B村要好的多。故此,就有了在对比中探寻农村养老出路的想法。
二、A村B村基本情况介绍
A村属于城郊村,距离咸阳市仅2公里,离西安市中心区25公里,交通便利。2016年,全村总人口589人,60岁及以上人口70人,占总人口的11.88%,属于人口老龄化的村庄。其中,卧病在床无劳动能力的老人为8人。在经济发展上,该村通过对塑料大棚、日光大棚、日光温室的发展,现主要以蔬菜等经济作物的种植为主,同时,亦有少量的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种植。2015年,全村人均年收入达12600元,属于发展较好的村庄。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亦有少量的年轻人外出务工,但数量极少。
B村属于离城市较远的村庄,距离本乡镇6公里,距临近乡镇6公里,距本县县城6公里,距市中心25公里,交通相对闭塞。2016年,全村总人口3720人,60岁及以上人口520人,占总人口的13.98%,属于人口老龄化的村庄。其中,卧病在床无劳动能力的老人为3人。从经济发展上,主要以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亦有少量的花生、芝麻等经济作物的种植。从收入来源看,该村主要以年轻人的外出务工构成收入的主要来源。2015年,全村人均年收入7200元,属于发展一般的村庄。
三、两个村庄养老质量差别的调研发现
在调研中发现,A村中不存在打骂老人的现象,比较极端的个案是一户卧床老人的儿媳曾给老人吃过剩饭;但在B村中打骂老人,尤其是用具有侮辱性的语言批评谩骂老人的现象则较多。如在B村中,一位与小儿子居住在一起的熊姓老人,经常受到醉酒儿子的打骂;而另一位与小儿子同一院落的张姓老人,则经常受到儿媳的侮辱性的谩骂;等等。后来,笔者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两个村庄中这种养老质量的巨大反差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1、家庭代际财富流的差异
费孝通先生指出:在中国,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的“反馈模式”。[2]这种反馈不仅包含着感情回馈、照料的回报,而且包含着经济财富的向上流动。在传统社会中,由于老人在家庭中的绝对权威,代际财富流动的方向是由子女流向父母的,父母在家庭中对财产有着绝对的分配权威。但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信息知识的快速更新与人们可获得信息途径的增多,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急剧下降,代际财富流动的方向亦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子女只是将少量的财富给予老人,以确保老人的吃穿住用行等生活之必需。在这种老人地位下降、完全依赖子女的情况下,子女就在家庭中拥有了财产分配的绝对权威,故此,就可能出现不顾老人尊严、打骂老人的现象。
在A村,由于土地的产出主要是蔬菜等需要耗费繁杂劳动的经济作物。这就决定了此项工作的完成,无论是年少者,还是年老者,均可参与其中。在调查中发现,A村中除了卧病在床的老人,其他均参与到了家庭的经济生产之中,忙时帮忙卷帘、放帘、拔草、吊菜、对花、拾菜、捆菜等,闲时整理帘子、吊绳、绑棍等,形成了子女赡养老人,老人帮子女分担生产负担的良性家庭互动情景。在B村,土地的产出主要是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近年来,随着除草剂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已不需要繁杂的劳动耗费在田间地头,故此,就出现了粮食一播到地里,年轻人就外出打工,年老者就在家留守(孤守更为合适,因为农村的早婚早育,60岁及以上老人的孙辈们早已长大成人)。等到夏收和秋收时,外出打工者纷纷回到村中,进行3-5天的忙碌抢收。在抢收的过程中,老人只是帮些小忙,如捡拾遗漏的麦穗、玉米,帮忙翻晒粮食、做做饭等。一旦农忙结束,年轻者基本上会返回原单位务工,年老者继续留守。在这种子女提供养老,父母只有短期内弱向的“财富”回流的情况下,加之老年人地位的下降,子女与父母的家庭代际关系就出现了子女强势与父母弱势的反传统现象。故此,在B村中就容易出现子女打骂、侮辱老人。
2、对孝道的约束力不同
如果说财富流的方向决定了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那么孝文化则约束了子女必须孝敬老人。我国古代思想家孔子曾言,“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也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仅要求能养,而且要求要敬,才能算是尽孝道。如果子女不孝,将会在村中受到严重的舆论压力,并且会受到村民的孤立,是难以挺起脊梁骨的。相反,如果子女孝顺,则会得到村民的称赞,有很好的口碑,并且大家都愿意与之亲近。
在A村,村民外出打工者甚少,日常生活都在村中、在同村其他村民的监督之下。故此,凡事均需合乎情理,不能过于乖张,否则,是要受到他人的指责和疏离的。养老亦是如此,如果子女不孝敬父母,不仅在村中的口碑、人际往来会受到影响,而且等老人百年之后,老人的娘家或岳父母家是不会给不孝敬老人的子女“披红”的。[3]这种由村民监督、外祖父母一家评判的孝道标准,有力地保障了A村中子女对父母的尽心赡养。在B村,由于年轻者除了过年、农忙季节回村外,平时基本上都在外务工,村中的舆论对其影响、约束力较小,加之城市中男女平等等观念的冲击,子女在养老上更加要求责任的分担,甚至出现了有病找你丫头去治,我(儿媳)没钱。在传统“养儿防老”模式与现实要求责任分担的冲突难以协调时,加之村规民约基本失效的情况下,B村的养老状况极其堪忧也就不难理解了。
3、养老观念的不同
在传统的农村养老中,老人的养老观念是:养儿就是为了养老。只要有儿子,即使儿子不孝,老人依然愿意由儿子来承担其晚年生活。但在现今的农村养老中,除了家庭养老外,社会化养老日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不过,在对待社会化这一养老方式上,人们的观念则颇为不同,在大多数农村老人看来,只有断子绝孙的人才住进养老院中,而我有子有孙,肯定是不能住进去的;在大多数的子女看来,老人住进养老院中,则代表着子女的不孝,肯定是不让住进去的。
在A村,父母依然深受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普遍和自己的小儿子居住在一起。[4]当自己身体允许时,就帮助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当身体实在不允许,而孩子也难以照料时,也愿意到养老院中居住。笔者在调研时,恰好碰到一位刚从养老院中接回的老人。经了解,该老人生活已经不能自理,而子女地里的活实在太忙又难以照顾老人,加之老人也心疼子女,后经过商量,同意到就近的养老院住几个月,以避开子女过于忙碌的时期。这样,社会化养老在无形中就缓解了家庭养老的压力,成为家庭养老的补充养老方式。在B村,从老人的居住模式上来看,有单独住的;有和大儿子住的、有和小儿子住的、也有和其他儿子住的;有和子女同住但分锅吃饭的;有和几个儿子轮流住的。就由谁养老来看,老人普遍认为必须由儿子来负担其晚年生活,并且不接受进养老院生活。从子女对待老人养老上来看,只愿意自己的姐姐或妹妹出钱、出力(照顾),但不能把老人接走长期共同生活;就是否可把老人送进养老院来看,不管是出于金钱的考虑,还是出于面子的考虑,子女都是没办法接受的。因此,从B村中老人和子女对社会化养老难以接受上来看,无论家庭养老质量如何,老人的养老必须在家庭内完成。故此,谩骂、殴打老人的现象才会时有发生。
四、对农村养老出路的探寻
通过在两个村庄中的调研不难发现,家庭养老依然将是未来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但若从提高家庭养老的质量考虑,社会化养老的引进必不可少,同时,还需要弘扬传统文化、加大对孝道的约束力,以及财富流流向和养老观念的改变。
1、弘扬传统文化,加大对孝道的约束力
针对目前农村地区孝道意识单薄、约束力不强的状况,应该加大对传统文化的弘扬力度,以提高家庭养老的质量。一是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文化长廊、板报等传播媒介广泛弘扬传统文化,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孝道文化氛围。二是组建传统文化宣传队,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式积极宣传发生在身边的孝道故事,以达到让村民在孝顺老人上形成攀比之风,切实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三是对善待老人的家庭,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奖励,如评选年度和谐家庭、孝顺家庭、最孝子女等,提高子女赡养父母的自觉性。另外,对不尽赡养义务甚至虐待老人的家庭,应依据法律给予严惩,以警示后人。
2、加大宣传力度,改变传统的养老观念
针对目前农村老人普遍认为应该跟儿子居住、在家庭中养老、不接受社会化养老的传统养老状况,以及子女认为老人不能送养老院的传统养老观念,应加大社会化养老的宣传力度,扭转必须依靠家庭养老的传统观念。一是社会化养老不仅是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亦是未来养老方式的主要走向。就目前来看,当家庭养老难以为继时,社会化养老是一个很好的出口;就长远来看,随着女性劳动力参与市场的需要,养老必将走向社会化。二是社会化养老不仅可以给老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而且可以给老人提供彼此间情感的交流。三是接受社会化养老并不意味着不要家庭养老,而是可以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当然,接受社会化养老也不意味着待在养老院的老人的子女就是不孝顺的。
3、改变一元养老,推行家庭社会多元养老
针对目前家庭养老中出现的养老质量下降的问题,应推行家庭社会多元养老体系的形成。一是应提升农村60岁及以上老人的养老金,以减少财富流动的向上流量,真正实现政府经济上的养老。通过养老金的提高,实现老人经济的自我养老,有助于提升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进而带动家庭养老质量的提升。二是在农村中以队或村组为单位,发展互助式养老。该养老是在队或村小组内,组建老年服务志愿组织,该组织的成员以低龄老人为主,其服务对象是高龄老人。当这些低龄老人进入高龄人队伍时,他们也可接受来自其他低龄老人的照顾,以实现不离家、又可接受来自社会服务的养老方式。三是以村为单位建立小型养老院。该养老院以村中志愿服务队的服务为特色,让老人在相对熟悉的环境中进行离家式的养老。
【注释】
[1]此处的儿女主要指儿子和儿媳,包括下文出现的子女,一般均指儿子、儿媳。
[2]费孝通.费孝通社会学文集[M].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
[3]“披红”是老人去世后,由女性老人的娘家判断其儿子、媳妇是否孝顺,不孝顺者不披红,孝顺者才披红绸子或红绸缎被面。
[4]即使小儿子一家已经不在村中,也不愿和其他儿子居住在一起,更不愿到女儿家居住养老。
【作者简介】
王巧玲(1982-)女,河南驻马店人,硕士研究生,兵团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人口社会学、人口经济学。
(责任编辑 马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