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信息简报的通知》(商办函〔2016〕16号),明确要求从今年3月1日起市本级只保留《商洛信息》、《商洛政务信息》等14种简报刊物,其他未经批准保留的一律停办。
这次精简信息简报旨在有效清理规范简报和内部刊物,杜绝滥发简报、浪费办公资源现象,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关于精简简报的要求落到实处。年前,商洛市委专门召开精文减会专题会议,市委办、市政府办随后分别牵头对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开办的简报刊物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根据近年来信息简报编发情况提出了初步意见,报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审定同意后,特准予保留14种简报刊物。其中,商洛市委部门和市人大、市政协机关保留简报刊物7种,分别是:
《商洛信息》(含要情快报)(市委办主办)、
《商洛人大》(市人大主办)、
《商洛政协》(市政协主办)、
《网络舆情信息日报》(市委网信办主办)、
《商洛工作》(市委政研室主办)、
《商洛审判》(市中院主办)、
《党校学报》(市委党校主办)。
对于商洛市政府部门而言,这是继2014年5月将原37种信息简报精简到19种的基础上,进行的再一次精简,此次精简幅度达63.2%,精简后市政府部门只保留7种简报,分别是:
《商洛政务信息》(含政府法制内容)(市政府办主办)、
《商洛公安简报》(市公安局主办)、
《发展改革动态》(市发改委主办、市统计局协办)、
《商洛工交》(市工信局主办、市交通局协办)、
《商洛农业和扶贫》(市农业局主办、市扶贫局协办)、
《商洛旅游》(市旅游局主办)、
《商洛环保》(市环保局主办)。
《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凡未经批准保留的简报刊物一律停办,若有重要情况信息需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由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分送市委办、市政府办信息机构审核编发后,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审阅。
《通知》同时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要明确一名熟悉业务的领导分管信息工作,并选派1至2名责任心较强、具有较高文字功底的干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信息简报采编工作,建立起相对固定的信息员工作队伍,及时高效地做好信息采编报送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