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农村土地流转方针政策,多措并举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逐步改善了农民流转积极性不高、流转行为不规范、服务功能偏弱等制约因素,流转速度进一步加快,流转面积进一步扩大。截止今年一季度末,全市农村承包耕地流转面积43.4万亩,规模流转100亩以上的745宗,流转率12.7%,较上年同期增加6.1万亩,增长13.4%,有力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提质增效。
一、加强宣传引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有关文件,全市上下深入基层,采取走访调研、入户座谈等形式对当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流转工作规范及扶持政策等进行了广泛宣传,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统一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思路,明晰了推动农业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原则、底线和导向。
二、强化培训督导。一是细化落实土地流转动态统计制度,随时掌握并反映全市县区土地流转状况。二是持续抓好县镇业务人员培训,仅2015年就对全市所有镇(办)农经人员进行了3期轮训,印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工作手册等资料2000余册,指导各县区按照标准、规范开展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做到土地承包相关文件、合同、方案、台账、表册等资料完整规范。三是加强对土地流转相关文件贯彻落实、流转引导、违规流转行为清理、工商企业用地监管、流转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的检查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加快体系构建。一是已成立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0个,镇级服务站90个,通过流转中心流转出的土地达1.4万亩,服务功能初步显现。二是充分发挥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职能,加强土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2015年,全市发生土地承包纠纷1163起,调解1077件,仲裁46件,有力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方合法权益。三是汉台区、城固县、洋县、勉县、宁强县5个县区农经站划归县区农业局管理,全市各县区农经站加挂县级土地流转中心牌子,全面理顺了全市农经管理体系,明确了流转服务职能。
四、加强流转主体培育。按照“积极培育、示范带动、全面提升”的思路,培育和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和经营大户发展壮大,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序参与农村土地流转,集中连片经营,提高土地效益。全市已发展农民合作社3191个,培育认定家庭农场558个,其中农民合作社流转土地7.9万亩,占流转总面积18.2%。
五、稳步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推进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的前提。2014年以来,按照中、省有关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安排部署,汉中市积极稳妥推进该项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涉及土地确权的172个镇(办)中,99%的村组已开展确权登记工作,92%的村民小组完成前期入户调查信息表公示,完成前期权属调查农户占95%。
六、推动劳动力有效转移。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各类涉农培训平台,提高土地流转后富余农村劳动力的再就业技能,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为土地流转转入方的长期稳定经营提供了保障。2015年,全市外出务工劳力达86万人,其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力79万人,分别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0%和46%。
(责任编辑 姜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