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二中录取了。统招差1分,要交21000元。去哪挣啊!”8月12日,鄂尔多斯博友“春天1997”发布的消息在网络中热传。
微博中所说的二中为鄂尔多斯市第二中学。记者了解得知,2011年,鄂尔多斯市政府下发文件取消高中择校费,2012年,该校就曝出收取高中择校费,一次性缴纳21000元。时隔一年,鄂尔多斯市第二中学再收高中择校费。
鄂尔多斯市发改委一知情人士称,之前曾经取消该项收费,最近未下文恢复收费,取消收费后所需费用有市、旗区两级财政拨付,又开始收费,并得到政府默认,与财政吃紧有关。
录取通知书写明收取21000元择校费 “春天1997”上传的一张录取通知书照片上,大红的录取通知书写明:“根据中考成绩,你已被我校录取,择校生请于8月17日来校报道,根据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规定,择校生一次性缴纳择校费21000元。”录取通知书上落款为鄂尔多斯市第二中学。
“春天1997”称:“儿子被二中录取了,统招差1分,要交21000元。去哪挣啊!”
有博友跟帖称:“收取择校费都写进了入学通知书里,择校择不起”。
在2012年初升高录取中,就有媒体曝出鄂尔多斯市第二中学收取21000元择校费。
按照当时报道,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称:“收取择校费原因是政府经费没落实,财政今年又拿不出钱。”
政府默认再次收取择校费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基教科曹科长称,根据教育部提出的“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允许公办高中招收一部分择校生,招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并不违规,21000元择校费是在发改委批准的情况下收费。在未达到计划统招生分数线的学生,按照比例招收一部分择校生。
内蒙古发改委收费处负责教育收费的刘姓工作人员称,内发改费字[2003]623号文件规定: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执行,各盟市可在自治区规定的“择校费”收费标准内自行确定本地区“择校费”的收费标准。2010年,鄂尔多斯市发改委经内蒙古发改委批复,调整了择校费。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孙国强介绍,2010年,经鄂尔多斯市发改委上报,经内蒙古发改委批复,鄂尔多斯市一中和达拉特旗一中高中择校生标准修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包括鄂尔多斯二中在内的其余中学,每生每学年择校费标准为7000元,3年下来为21000元。
2011年,鄂尔多斯政府对高中生择校费政策作出调整,下发文件,取消高中择校费(市一中、二中、三中、蒙中,东联中学,达拉特旗一中,准格尔旗一中、世纪中学,1年共计约1005万元),所需费用由市、旗区两级财政拨付。
孙国强表示,2011年取消择校费后,学校所需经费由财政拨付,但到了2013年,政府2012年的拨款还未到位。再次收取择校费,得到了政府的默认,还按照原有的择校生规定执行。
为何会默认,孙称“政府没钱。”
鄂尔多斯市发改委一位知情人士介绍,2011年取消高中择校费,最近也没有发文恢复收取择校费。最近又听到鄂尔多斯市第二中学收取择校费,应该是教育部门与政府沟通汇报,得到了领导的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