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通讯员 雷霆)为进一步增强区人大常委会拟任命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和《榆林市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要求,8月8日上午,榆阳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参加此次考试的为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拟任职人员。
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和公仆意识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必要程序,对于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增强其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拟任人员的法治观念、促进拟任职人员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推动学法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切实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充分发挥拟任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民主法治观念,促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榆阳法治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本次考试成绩将作为榆阳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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