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府谷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在此,本院郑重告诫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履行义务。对于有偿还能力拒不偿还,对抗、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本院将采取严厉的执行和制裁措施。
2018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 李佳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