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发布,陕西省决定今年选聘79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聘期2-3年,一次性安置费为2000元,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2.8万元。据悉,此次我市计划选聘170名,其中神木县、府谷县各25名,榆阳区、靖边县各20名,定边县、横山县各15名,米脂县、子洲县各12名,绥德县10名,佳县、清涧县各6名,吴堡县4名。
据了解,凡户籍在陕西、陕西生源、陕西区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在28周岁以下、本科生在25周岁以下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均可报名,4月13日至4月17日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或陕西党建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5月中旬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会另行公告。考试后15日左右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笔试成绩,之后还将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等,最终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
(编辑 王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