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出台《“三年稳定精准脱贫、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的实施意见》,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特色产业扶贫
扶贫、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扶持贫困户发展家庭畜禽养殖、经济林栽培和现代设施农业。各乡镇建立扶持农村贫困人口专项资金到户台账,加强资金管理,根据脱贫计划将三年补助资金统筹一次性安排使用。鼓励贫困户参与土地流转和资产、资金参与股份制合作经营、发展家庭农场和进入企业从业,增加资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促进贫困户稳步增收。金融部门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果园、林地、养殖场、大中型农机具、农村有效房产等抵押贷款,为贫困户提供更多贷款支持。财政投资300万元建立贫困户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为贫困户发放3—5万元3年期免担保、免抵押的小额贴息贷款。拓宽农业保险险种和承保覆盖面,增强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应对自然风险能力。对有生产能力贫困户在县内发展产业致富的,按照不超5000元的标准精准扶持。
就业创业扶贫
人社部门严格落实在清涧企业当地用工有关政策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千方百计扩大贫困户中职以上文化程度技能型劳动力、退伍军人和55岁以下非农劳动力就业。同时,加大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培训,由财政部门负责整合扶贫、人社、教育、农业等各类培训资源和培训资金,建立由人社部门牵头、扶贫部门确定对象、职业院校负责培训、社会各行业协助就业的培训工作机制,灵活培训形式。对贫困“两后生”和进城务工贫困劳动力开展3个月到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带动一户,对培训对象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并补助生活费。到2017年,企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和自主创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2000人,带动脱贫6000户16800人。围绕发展林果、棚栽、养殖等特色产业,由乡镇负责对贫困户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确保贫困户家庭至少有1名劳力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至少参与1项种植、养殖、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
教育全程资助
教育部门建立基础教育扶助机制,斩断贫困代际传递链条,建立贫困学生资助平台,按照“多口进、一口出”的办法,整合扶贫、教育、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慈善协会等各类助学资源,采取学校考核兑现补助的方式,对200名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阶段每年补助保教费、生活费2250元;对120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小学阶段每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阶段每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对800名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贫困家庭学生每年补助生活费2000元;加大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扶助力度,对200个贫困户子女就读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生一次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900名贫困家庭子女本科阶段教育,按照每年生均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到2017年,在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
基本医疗全面保障
卫生部门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将大病保险纳入商业保险领域。各乡镇可以为本乡镇在册的贫困人口申请代缴合疗费。探索贫困人口住院治疗费用原则上合疗报销后参照低保人口进行二次报销,符合大病商业保险赔付条件的,先报销,后赔付,再报销。卫生和民政部门在医院门诊治疗过程中优先考虑解决贫困人口的慢性病待遇问题;对贫困户因大病和意外事故产生的住院费用,除按现行医疗保障政策标准报销外,根据其困难程度,再从医疗救助资金中优先给予扶持,解决贫困人口大病返贫问题。
社会保障兜底
全面落实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并实现动态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对因病、因灾致贫的贫困户实现救助全覆盖,对因自然灾害造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贫困人口,及时提供应急救助;对因临时性、紧迫性、突发性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户给予临时救助。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条件的,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照省定脱贫标准补足差额,实行政府精准兜底保障。残联要和民政部门搞好对接,将农村一级智力、肢体、精神残疾人口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象,二级以上农村重度残疾人家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逐步提高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要优先扶持残疾人发展产业,自主创业。
编辑 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