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榆林讯(通讯员陈远)在如今,人们将那些对儿童心存不轨的男子称为“怪叔叔”。而近日,在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出现一位五旬的“怪叔叔”,以带女孩上山捉野兔玩为名,将一名小女孩诱骗至山上进行猥亵,最终,该男子王某(男,51岁,延安子长人),被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派出所民警抓获。
11月1日,一名妇女牵着小女孩哭泣着走进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派出所值班室报案。原来,该女孩当日下午1点匆匆从山上跑回家,家长见其神色异常,便对女孩进行询问,未想到女孩大哭起来:她被邻居大叔王某以上山捉野兔为名诱骗上山,王某在山上将手伸进她裤内进行了猥亵。
女孩母亲遂带领其女儿向公安机关报警。大柳塔派出所民警了解案情后,深感事态严重,迅速组织民警赶赴嫌疑人王某家中,王某带回派出所进行问话。在派出所内,经过办案民警耐心的询问,王某不得不低头交待了犯罪事实:当日下午1点左右,王某在家门口遇到小女孩郭某(9岁)和小伙伴在玩耍,王某看到郭某后开始心怀不轨,从身上掏出两元零钱,问郭某要不要。遭到郭某拒绝后,王某又心有不甘,追到郭某跟前,说要带郭某到山上捉野兔玩。涉世未深的小女孩便听从了王某的建议,跟随王某来到大柳塔镇石圪台村三队附近山上。王某来到山上后,露出本性,将手伸入小女孩郭某裤子内抚摸进行猥亵,郭某感到害怕,挣脱王某后急忙跑下山,王某也因害怕事实泄露急忙跑回家中躲避。
所幸,小女孩郭某在被带至神木县医院进行活体检验后,最终未发现伤痕。而“怪叔叔”王某因猥亵,被神木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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