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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在榆发布 4000万吨榆林煤成功签约
2015-12-02 10:32:20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榆林讯(记者王永程)在昨日(12月1日)的“榆林煤”产品客户恳谈会随后举行的2016年榆林煤炭购销合同集中签约仪式上,榆林10家煤炭销售企业与21家客户签订了4000万吨榆林煤、200万吨榆林兰炭销售合同。陕西省工信厅总工程师兰建文,西安铁路局总调度长何自庆,山东淄博市副市长杨洪涛,榆林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春临等出席签约仪式。

历经2003年至2012年煤炭行业发展“黄金十年”后,榆林煤炭行业在全球经济整体下行的背景下,遭受了原煤价格下跌、行业大面积亏损等严重考验。为此,在中省支持下,榆林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品牌”战略,打造“榆林煤”品牌,从而有效地应对了煤炭市场低迷。得益于“榆林煤”品牌效益的凸显,今年1—10月份,全市煤炭销量稳步增长。其中,河北、河南、山东等省市和地区煤炭销量占总量的86%,且销量较去年增幅明显。这一现实情况更加坚定了榆林市委、市政府继续推行榆林煤标准化、品牌化的经营发展之路。

随着“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正式发布,榆林煤的市场占有率必将进一步扩大,良好市场声誉也一定会大大提高。”市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站在新的起点上,榆林煤将如何更好地走向市场?榆林市又提出了从搞好安全生产、尽快制定《“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积极建设市级煤质检验中心等着手,全面提升“榆林煤”的生产质量。

榆林煤有了商标之后,只有符合了《“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使用条件、申请程序等,方可称“榆林煤”。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能过剩,煤炭价格一路下跌。面对困境,榆林市委市政府一方面全面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也是遏制市场上一些人以次充好的办法。据不完全统计,为了提高褐煤和低品质煤的质量,市场上每年掺拌榆林煤大约用量为8000万吨,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如今,“榆林煤”商标已经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可以用法律这一武器来保护这个品牌。

据了解,2014年7月,榆林市政府研究决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国家商标总局于2015年8月7日对‘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进行上网公示。到11月7日,3个月的公示期结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网上发布了注册公告。

“榆林煤”商标运作以后,按照《“榆林煤”证明商标管理办法》要求,管理部门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等措施,深入企业实地采样、制样、化验,从而督促企业提升煤炭产品质量。近年来,全国很多城市都受雾霾影响,空气质量严重下降,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具有“三低一高”先天优势的“榆林煤”已经在近两年的全国性大气污染治理中赢得“蓝天卫士、雾霾克星”的美誉,大江南北那一片片曾经消失的蓝天,正在“榆林煤”的激情燃烧中重新归来。

(责任编辑 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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