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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环保•共赢 “榆林煤”正式成为品牌产品
2015-12-01 17:02:37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榆林讯(记者王永程)12月1日,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发布暨榆林煤产品客户恳谈会开幕式在榆林人民大厦隆重举行。榆林市市长尉俊东致欢迎辞,煤科总院副院长李振涛、陕西省工信厅总工程师兰建文、西安铁路局总调度长何自庆、陕西省发改委处长杨启先后致辞。神华销售集团副总经理张志文、榆林能源集团总经理宋玉琪作为企业代表发言。陕西省煤炭运销协会韩建华副会长作专题讲座。榆林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春临主持开幕式。

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尉俊东在致辞中表示:“此次举行“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发布暨榆林煤产品客户恳谈会,我们共同见证了榆林煤正式成为品牌产品,树立起我国高端精品煤市场的行业标杆,这对于进一步提升榆林煤的市场认知度和影响力、推进榆林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另外,他还讲到,十三五”期间,榆林市将继续坚持“用煤先取油”的理念,积极构建以煤炭中低温干馏为先导的煤液化、煤气化、煤电一体化等多联产体系,着力打造清洁、高端、安全、环保的清洁能源生产基地。榆林愿意与兄弟城市及全国各地企业在煤炭购销、物流运输、煤炭深度转化和煤炭科技创新等方面开展广泛务实的合作,共同担当起推进煤炭资源清洁利用的使命,为国家能源安全和全国治污降霾作出更多贡献。

据了解,榆林市政府于2014年7月研究决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同时指定由榆林市能源局下属单位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负责具体注册事宜。一年来,榆林市政府分管领导,市能源局、市工商局主要领导,带领市煤管站人员多次赴京向国家工商总局领导和国家商标总局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同相关处室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经过一年多的工作,终于在2015年8月7日对“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进行了上网公示,11月7日,三个月的公示期结束,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网发布了注册公告。随后,榆林市政府决定今日举行“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发布会,正式对外宣布“榆林煤”进入品牌化产品新领域。

会上,榆林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向荣首先宣读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证书,榆林市能源局长秦林惠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发布及“榆林煤”产品终端市场建设相关情况,并解释了“榆林煤”商标创意内涵。另外,负责榆林市煤炭交易体系建设的榆林煤炭交易市场运营总监王宇航表示,榆林市煤炭交易市场将本着“立足与创新”的工作思路,继续为榆林市煤炭销售市场服务。最后,榆林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春临对“榆林煤”宣传建设情况进行了说明,他表示,榆林煤此次进行产地证明商标认证,是榆林市的一件大事、喜事,榆林煤炭相关部门为此做了重要工作,近年来,榆林市通过多场煤炭、兰炭推介宣传活动的成功举办,为榆林煤、榆林兰炭巩固了老市场、开拓了新路子,也加强了榆林市与相关省市各方面的交流合作,更为榆林市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原动力。此外,他还承诺,凡是榆林本地煤炭经销企业所生产的煤炭,只要煤质指标符合“榆林煤”品牌建设的标准,榆林市政府将免费让其使用“榆林煤”商标。

(责任编辑 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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