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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老赖” 榆林银监在行动
2016-05-22 12:32:13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榆林讯(记者王永程)构建诚信体系,既是维护市场管理秩序的基石,也是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的前提。目前,榆林银监分局联合司法、财税等机关,通过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开通银行绿色通道、建立失信企业“橙色名单”等多项举措,对重大失信客户采取了暂时性或阶段性逐出客户群,部分采取了限制授信准入并逐步退出信贷资金的同业制裁措施,从源头遏制老赖“恶意逃债”,化解信贷风险。

多部门联动:从源头遏制“恶意逃债”

“榆林银监局将继续做好与政府的协调配合,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通过重组、合并、虚构合同等方式隐藏转移资产等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防止部分企业借“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之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榆林银监分局办公室主任王建国说。

为切实落实国家发改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银监会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欠钱不还的“老赖”采取限制惩戒措施。榆林市银监局及时开展督查走访工作,了解和跟踪各银行机构传达监管政策、落实监管要求的进度和效果,确保政策落地“横到边、竖到底”。

16家银行设置“绿色通道”配合法院执行

2015年7月,榆林银监局组织榆林城区1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了“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联动机制座谈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了银行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等事宜的统一受理窗口,以及法院办理银行申请查封、保全借款人恶意转移账户资金和抵(质)押物等事宜的“绿色通道”。

同时,双方相互交换了“银行联动AB角联络人”和“市县(区)两级法院AB角联动联络人”名单。为进一步深化银行机构与司法机关联动作用,持续开展对失信人联合惩戒奠定了基础。

搭建银税合作平台 推送“诚信纳税企业名单”

王建国向记者介绍,榆林2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市国税局、地税局搭建了银税合作平台,建立了“诚信纳税企业和小微企业名单”推送制度,达成了合作开发、推广“诚信纳税贷”产品的意向。

去年10月,榆林银监局组织辖区2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签订了“榆林市‘诚信纳税贷’合作协议”11月,与市发改委、财税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市场监管部门等18家机关(部门)联合签订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措施及操作程序。为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关联方共同施策制度,发挥协同效应,疏通了渠道、搭建了平台、提供了依据。

建立“一企一策”原则 化解信贷风险

“支持优质企业、稳住困难企业、退出僵尸企业。”榆林市银监局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榆林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组建工作会议”上提出这一总体原则。并制定了《2016年榆林地区信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总体安排》。

按照上述总体原则和总体安排,截止目前已组建24个债权人委员会,并明确牵头行和成员行的责任。初步筛选出11户3亿元以上债务企业和13户1亿元以上煤炭行业的债务企业,涉及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27.89亿元和30.87亿元。

目前,各债权人委员会正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研究确定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应对方案,推动成员银行精准发力、分类施策,确保信贷资金有进有退,尽量减少对地方经济的负面影响,妥善解决“融资链”和“供应链”双重断裂、叠加风险。

建立“橙色名单”惩戒失信企业和个人

2015年伊始,针对区域经济持续下行,客户违约率向上反弹压力增大,银行业信用风险聚集的现状,督导市银行业协会建立了《榆林市银行业失信客户警示制裁橙色名单制度》。有重大不良记录的7户企业、795户自然人已被列入“橙色名单”,并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向会员单位推送。已有部分会员单位根据推送的“橙色名单”,对重大失信客户采取了暂时性或阶段性逐出客户群的惩戒措施。部分采取了限制授信准入,稳步、有序退出信贷资金的同业制裁措施。

(责任编辑 王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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