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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中院继续发力 全力推进解决执行难
2016-08-16 10:23:30 来源:新西部

“集中采访”现场

新西部网榆林讯 (见习记者 李佳奕)8月15日上午,榆林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集结全市39个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吹响向执行难发起总攻的“冲锋号”。下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高原、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张新民等人就《关于全力推进人民法院“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意见》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解答。《意见》共提出22条关于榆林全市各部门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职责,其中包括:各级组织、人事、编制部门要限制被执行人参考公务员、协管、大学生村官考试,限制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限制领取社会保障资金;各级公安机关要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身份、住址、住宿、出行、出入境进行查控;榆林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在9月底前实现点对点的平台对接,协助查控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限制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限制申请补贴性政策;各级教育部门要限制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资金;榆林市金融办要限制被执行人设立或参股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榆林市工信局协助限制被执行人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财产等国有产权交易;机场、火车站要限制被执行人购买机票、列车软席或G字头高铁车票等。高原副局长在解答中表示,今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全力限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力争为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高原对《意见》作解答

据了解,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协助扣押被执行人机动车辆的实施细则》的规定,规定指出,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在车辆年检、过户等环节予以协助扣押,并在扣押车辆后通知执行人员。相关被执行人车辆查封信息将在2016年8月20日前报送给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录入系统。20日前,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的,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协同配合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进行扣押,并依法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

执行难问题是实现公平的最后一道藩篱,相信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各部门的重拳出击下,“老赖”终将无处可躲。

(责任编辑:王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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