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原则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的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旗)名单,其中,陕西省有黄龙县、宜川县、洛南县被新增纳入名单。
据了解,根据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黄龙县为黄龙山生物多样性省级生态功能区,全域限制开发,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启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调整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要求,黄龙县经发局迅速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上报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申报材料,之后多次赴省进京沟通汇报,争取国家和省发改委将黄龙县增补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另外配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黄龙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已于2016年8月30日上报省发改委。
随着此次获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黄龙县将坚持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带动、统筹城乡、全面小康”的科学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而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现行的生态补偿办法,预计每年将获得的生态补助资金将达到5000万元以上。
(责任编辑 师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