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记者宋海龙 张晋 闫超通讯员艾瑞学 赵红军)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安全管理,重在预防”的思路,坚持完善安全责任、安全风险排查、安全警醒等机制,强化机关的安全管理。
该院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了办案安全、机要保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食堂管理等制度,与责任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安全责任到位,适时通报各类事故苗头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该院积极实行案前风险评估排查,做好办案流程监控,案中强化检查监督,及时发现、消除办案安全隐患。同时,推行车辆故障、食堂卫生、值班保卫等不安全因素排查机制,专职驾驶员对车辆安全、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卫生安全、安保管理人员对值班保卫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编辑 师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