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记者宋海龙 张晋 通讯员崔楠)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积极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莲湖”建设,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民行科、预防科、办公室、政工科等部门的干警前往钟鼓楼广场,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莲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
在现场,通过摆放普法展板、散发宣传材料,受理群众举报及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检察官们积极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和受案范围等法律知识;宣传该院近年来推行“阳光执法”、实行检务公开的制度措施;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控告申诉权力等方面的相关内容。此次活动共摆放宣传展板6块,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3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人次。
此次设点集中宣传,仅仅是该院“12.4”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一项内容,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权和职责;进一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依托检察官进社区、进重点项目以及“党员干部进社区,服务群众解难题”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倾听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编辑 师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