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 张书姓)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畅通对被羁押人员的司法救济途径,三原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积极开拓创新,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行办法》,并被咸阳市院转发。通过五项措施强化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2014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2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均被办案部门采纳。
为防止建议变更后的“一放了之”,探索建立了“三访三谈”羁押必要性审查回访制度,通过“访亲属”、“访邻居”、“访本人”,与受访人“谈表现”、“谈变化”、“谈法律”等方法详细掌握对象近期日常表现、思想动向,并对当事人再次进行法制教育,督促其随传随到、警钟长鸣。如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周某改变为取保候审后,到其家中和周某进行谈话,周某态度诚恳,并表示认真悔罪,保证随传随到。三原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抓住节假日在押人犯思念亲人的愿望强烈这个时机,利用假日时间去看守所上法制课,做思想工作,启发鼓励他们积极改造,争取早日与亲人团圆。留所服刑肖某,其家人因其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非常生气,对他不管不问,致使他异常伤心,一度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拒绝饮食。三原检察院监所科干警了解这一情况后,三番五次的到肖某家里登门劝说,肖某的家人转变了态度,看到了希望,开始给他送去了衣物,送去了关怀。后肖某在看守所内表现良好,现即将服刑期满,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 师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