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张书姓)近年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并将此刑事司法政策贯彻到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适用中。在具体的实践中摸索出以下几点做法。
一是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主要体现在对其监管力度和自由限制程度上,对于未成年犯、老年犯、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分子可以采取较为宽松的监管力度,而对于其他犯罪分子则应当严格要求。这样有利于对重点犯罪分子做重点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改善工作效果。
二是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督考察方面,也应当有所区别,对于可能再次犯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加大监督考察力度,而对于其他的犯罪分子应当宽松。
三是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收监执行方面,如果是有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年老多病且不具有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予以假释或者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责任编辑 师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