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 高萌)为防止建议变更后的“一放了之”,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了“三访三谈”羁押必要性审查回访制度。
该院通过“访亲属”、“访邻居”、“访本人”,与受访人“谈表现”、“谈变化”、“谈法律”等方法详细掌握对象近期日常表现、思想动向,并对当事人再次进行法制教育,督促其随传随到、警钟长鸣。如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周某改变为取保候审后,到其家中和周某进行谈话,周某态度诚恳,并表示认真悔罪,保证随传随到。该院监所检察科抓住节假日在押人犯思念亲人的愿望强烈这个时机,利用假日时间去看守所上法制课,做思想工作,启发鼓励他们积极改造,争取早日与亲人团圆。肖某系未成年人,且是初犯、偶犯,因交友不慎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但拒不认罪,其家人因其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非常生气,对他不管不问,致使他异常伤心,一度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拒绝饮食。该院监所科干警了解这一情况后,三番五次的到肖某家里登门劝说,肖某的家人转变了态度,看到了希望,开始给他送去了衣物,送去了关怀,并积极联系被害人予以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将此耐心告诉肖某后肖某在看守所内表现良好,该院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将肖某取保候审,最终法院以盗窃罪给肖某判处缓刑。
(责任编辑 师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