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上新西部网
  • 不良信息举报窗口
您的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益·慈善 >> 正文
商南县检察院案管中心把好“五关”加强涉案财物监管工作
2015-03-16 13:22:44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 韩亚鹏)为加强案管业务管理,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商南县检察院案管中心认真履行对涉案财物的监管职责,工作中把好“五关”,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把好“入库关”。案管中心在受案时,都办理登记交接手续。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审查实物与清单是否相符,是否遗漏,对扣押的财物是否全部移送保管,有无私自保管的情形;对难以实物形式移送的涉案财物,审查是否进行刑事照片等证据固定。对于自侦部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扣管分离,所有暂扣款一律交至财政专户,案管中心需要审核赃款、赃物的扣押冻结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有银行交款收据,现金和实物,都必须随案移送。

二是把好“保管关”。案管办设置了专门的物品保管室,涉案物品登记后及时保存至保管室中,由专人负责保管,案管部门全程监控。

三是把好“出库关”。对随案移送的涉案款物,根据诉讼进程和案件处理结果,及时督促办案人员办理财物变动手续,确保案结物清、款清,不留隐患。在办案部门调用、移送、处理涉案财物时,重点审查办案部门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会同承办人当面核对涉案财物是否缺失、财物数量是否与移送案卷相一致、财物特征是否符合案卷记载,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出库处理。

四是把好“管理关”。对涉案财物切实做到一案一账,将每件案件的涉案款物的名称、数量、来源、出入库时间、移交人、接收人等信息详细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手续完备。对于案管中心移出的涉案财物,案管中心仍要对财物的流经程序进行流程监控管理,发现逾期有涉案款物尚未处理时,及时向办案部门发出预警提示。对案件当事人来院咨询涉案财物的情形,及时联系案件承办人,给予释疑答复,保证与案件无关的赃物及时退还当事人。

五是把好“检查关”。受案后案管中心对扣押文书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扣押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签名手续不全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办案部门切实整改。找出管理疏漏,完善监管机制,提高了办案人员规范执法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 雷晶)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2377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0 / 029-63907152
新西部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029-85260304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拥有新西部网所有版权 备案号:陕ICP备06011504号-3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