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车超)检察监督是法律手段,化解矛盾是最终目的,民行息诉工作全面彰显了民行检察化解诉讼矛盾的功能,真正体现了“执法为民”的本质内涵,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陇县检察院坚持抗诉息诉并重,通过灵活运用“息诉和解三法”,有针对性地做好案件当事人的息诉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一是情感疏导法。一些申诉案件当事人双方是亲戚朋友,隔壁邻里,具有深厚的亲情、友情,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双方特殊的身份、工作关系,陇县院民行部门注重运用有力的证据说服申诉人客观公正地看待事实真相,并从亲情、友情、乡情等多角度着手,尽力缩短申诉双方的情感距离,促成和解。
二是多方协助法。在息诉和解过程中,联合相关的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村委会、居委会等共同参与调解,多方协力促成双方和解。
三是“背对背”调解法。遇到申诉双方积怨较深的情况,检察机关在查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在当事人之间进行斡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的案件当事人积怨较深,“面对面”的直接交流,容易一谈就吵,一谈就崩。而采用“背对背”的方式,一方面检察人员分析案情、明确双方的责任,进而以案释法;另一方面检察人员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吸纳其合理部分,对于不合理的部分,进行耐心细致的分析、讲解,积极促成和解。
(责任编辑 雷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