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宋延明)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市纪委五次全会安排,近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今年新推行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制度”。
一是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市院党组和各基层院党组要定期(半年、年终各报告一次)向党委、基层院还要向市院党组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选用干部、正风肃纪、教育监督和表率保障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各基层院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向当地纪委和市院纪检组报告监督所在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维护党的纪律、查办违纪案件等情况。
三是监督执纪巡查制度。市院纪检组将整合力量,成立监督执纪巡查组,对各院遵守纪律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用干部、查办案件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进行整改。
四是“一案三查”制度。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和严重不良影响事件的,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所在单位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
五是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各院党组、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问责。
(责任编辑 雷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