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宋刚)近日,三原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市检察长会议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富裕三原、和谐三原、美丽三原”的奋斗目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服务和保障“三个三原”建设二十条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法治引领、坚持依法履职,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融入大西安,实现大跨越,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三原”的奋斗目标,不断强化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实效,为三原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意见》要求,要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服务大局的立足点和落脚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持对人为制造不稳定因素、破坏社会稳定大局的各类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以及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强化监督意识,规范监督程序,注重监督效果,多措并举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意见》强调,建立与纪检、信访和政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检察官工作室联系基层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涉农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等,深刻分析犯罪的原因和规律,提出对策、建议,注重从宏观上向县委、人大和政府提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县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促进和保障“三个三原”建设。
该《意见》的出台是新一届领导班子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检察工作融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体现,是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必将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的意识和积极服务县域发展大局的意识,不断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跨越发展。
(责任编辑 雷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