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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检察院推行案件流程“无缝监管” 提升办案质效
2015-05-07 14:08:41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单冰)近年来,略阳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坚持对案件办理进行全程、动态、即时跟踪、监督、管理,特别是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上线以来,借助该平台形成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案件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监管人员专设。形成以案件管理中心为主导,各业务科室协作配合流程监管员队伍。案件管理中心专设1名总流程监管员,通过实时监控和集中统一监管有机结合的方式,全程监管全院各业务线案件流转情况。公诉、侦监、反贪、民行等业务科室各设一名本业务线流程监管员,负责本业务线案件流程监管事宜,及时将本业务线案件流程管控情况反馈至总流程监管员处。同时,由案件管理中心牵头,定期召开案件流程监管员会议,集中探讨各业务线在应用统一业务系统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案卡填写、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案件流转不规范,切实增强流程监管实效。

二是案件管理细化。严格案件受理条件标准,重点做好案件管辖权、移送案件材料规范性、证据的完备性、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等四项审查,保证受理案件质量。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标准的案件,一律不予受理。坚持实体审查与程序监控相结合,建立纠偏纠错防控机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管理平台,对各业务线办案环节进行实时跟踪监控,监督办案环节是否连贯、强制措施及案件办理期限是否超期、法律文书是否齐备、规范。同时,每月对各业务线办理案件情况进行集中统一核查,并对核查情况进行通报,杜绝因案件流程监管不到位导致案件程序性瑕疵。

三是质量评查同步。案件管理中心严把案件进出口关,收案、录入案件、扫描案卷、内部案卷移送、案卷送出等各环节做到专人办理专人负责,各环节衔接紧凑、运转有序,实现办案节点全覆盖,为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奠定基础。线上线下监管有机结合,改变程序性卷宗质量评查模式,案件管理中心专人担任案件质量评查员,日常工作中梳理汇总公诉、侦监、反贪、反渎、民行、控申等业务线案件,从举报线索受理、初查结果处理、立案后案件流转、赃款赃物管理、法律政策运用、案件办理效果等方面,进行同步检查全程监督综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意见责令整改,每月对案件评查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 雷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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