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王维新)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紧密配合,提前介入案件侦查,极大的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该院制定了《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各部门相互配合与制约的实施办法》,要求反贪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相互配合,极大的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在办理辖区某银行管理人员周某、梁某贪污案时,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反贪局邀请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此案报捕后,侦查监督科仅仅用了一天就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针对公诉科和侦查监督科提出的问题,反贪局在侦查阶段就及时进行了收集和固定证据,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部门很快便作出了起诉的决定,缩短了大、要案件的办案期限,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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