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张璐)近日,根据规范化司法整治方案的总体要求,南郑县检察院民行科认真落实部署。具体落实在法律文书方面表现为:
一、适用检察建议一定要慎重,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要规范、严谨,能通过口头或者其他书面形式可以纠正的错误,就不用检察建议纠正,不得滥用检察建议。
二、对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民事申诉案件审查后发出的检察建议,必须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检察长签批,发放检察建议必须经检委会讨论,承办人不能自行决定,且要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运行,同时还要注重跟踪问效,确保检察建议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发出检察建议要找准问题、有的放矢,还要切实可行、注重效果,力戒泛泛而谈、小题大做。
(责任编辑 雷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