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李竹英)日前,西安市纪委对全市公车在节假日期间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蓝田检察院在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通过多种途径调查取证,最终确定摸排范围内的公车使用情况均属于公务行为。
虽然,公车私用仍属于全国违反“八项规定”的重灾区,但自2014年以来,该院在公车管理方面措施得力,富有成效:一是全体干警基本树立“危机意识”,即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停靠地点是否违禁、警灯警报是否必要、行驶是否违规违章等都有审慎考虑,并加以严格执行;二是全部公车实行节假日统一封存,即所有车辆钥匙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交办公室统一保管,办案、办公必须经过审批报备方能使用,加大了约束力度,因此甚至出现“私车公用”、“以步代车”等情况。
该院以此次调查和市院组织开展的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专项督察活动为契机,对公车管理和使用开展专项督察,并提出三条督察建议:一是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和专案用车审批制度;二是非执法办案和特殊公务尽量减少和避免使用警车;三是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驾驶安全和规范使用公车的教育培训活动。
(责任编辑 雷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