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田刚锋)今年以来,南郑县检察院将保障律师权益作为确保案件质量、提升规范司法的重要抓手,要求树立“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就是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工作理念,通过律师介入检验司法规范化水平,通过律师意见的反馈带动案件质量的提升。
一、统一接待。案管部门统一受理律师提出的有关申请、要求或书面材料,及时与相关办案部门协调、联系,移送相关办案部门办理。案件管理中心设立律师接待岗,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
二、健全制度。制定《关于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办法》。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不得以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事由拒绝或变相限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终结前应当安排律师会见。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应当允许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完善律师服务平台,提供专门的律师阅卷场所,配备必要的速拍、复印、刻录等设备。依法保障律师提出意见权。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办案人员应当认真听取、高度重视,听取意见情况要制作笔录,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要认真审查并附卷。
三、跟踪回访。案管部门对律师有关申请、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发现侵害律师诉讼权利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探索通过引入律师对案管人员接待行为和案件承办人听取律师意见等行为进行打分和满意度测评机制,强化检察人员保障律师权益的意识,促进律师接待和司法办案的规范化。
(责任编辑 雷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