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刘振凯)执法规范关系着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政府形象。
(一)民意监督意识加强,特别是群众通过社会舆论监督的方式,加大对检察机关执法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在这个“自媒体”时代,互联网作为一个新兴的媒介给公众提供了一个敢于说真话、说实话的平台,网络公众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基本上是以对个案关注的形式体现出来,所以我们任何一个细微的执法不规范的行为,都有可能在网络的放大下发酵成为社会热点公众焦点,使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受到严重质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群众维权意识增强,当信访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更敢于向检察机关表达自己的异议和诉求,面对群众维权意识重于守法意识的局面,控申部门作为窗口部门,如果自身的规范执法出现了问题,本身就成为了被信访的对象,就更谈不到化解矛盾,释法说理就没有底气,监督没有可信度。
(三)执法规范办案质量的外在体现。办案的质量是通过规范的程序展现在群众面前的,群众正是透过这样的表象来体会实质的。我处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立案监督、信访案件,大量的阅卷、外调、审查证据等等工作群众是看不见的,而我处干警展现在群众面前的更多的是办案的程序,如果程序不规范,很难让群众相信你的实体是规范的。细节决定成败,程序上的细小瑕疵留下的阴影可能是多少工作都弥补不回来的。
(责任编辑 雷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