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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莲湖检察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
2015-07-02 12:14:10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苏兴斌))6月26日上午,应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省、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领导的陪同下,对莲湖检察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进行了视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了公安莲湖分局环城西路派出所值班室、办案工作区,在检察官办公室仔细翻阅了检察官工作台账,听取了市院施文平处长关于西安市检察系统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莲湖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琦关于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的汇报,并观看了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为题的莲湖检察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宣传片。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切实把侦查监督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作为西安市检察系统首批“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试点单位,莲湖检察院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在省、市院的指导下,积极做好筹建工作,他们经过大量的走访调研,最终将公安莲湖分局环城西路派出所和枣园派出所作为“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驻地,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莲湖检察院 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实施方案》、《关于提前介入侦查活动的工作办法》等多份规范性文件,并出台了《莲湖检察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工作职责》,明确职权职责。2013年12月30日,莲湖检察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在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环城西路派出所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对公安基层派出所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工作正式启动。

在检察官办公室,莲湖检察院建立了接待工作台账、提前介入工作台账、侦查监督工作台账、立案监督工作台账、法制宣传工作台账等五本台账,并实施规范化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工作时间不脱岗,保证了派驻检察室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在工作中,他们立足检察职能,强化监督职责,坚持“监督到位不越位、引导侦查不代查、参与不干预、参谋不代替、指导不包办、信息共享不泄密”的“六不”工作原则,将侦查监督工作由单一的事后监督模式转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模式,将监督“哨卡”延伸到一线,真正做到了零距离、接地气,强化了对公安工作的实时指导、实态监督,较好地发挥了保障案件质量、提升监督效果、促进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

莲湖检察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运行一年多来,各项工作成绩斐然,他们的工作经验材料先后被省、市院推广,《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新闻网、正义网等网络媒体也先后对莲湖检察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进行了报道,有多家兄弟检察院前来参观交流学习。

听完汇报和观看宣传片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肯定了该院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他们表示会将驻所检察官办公室作为议题提请省人大、省政协予以更大的支持。莲湖检察院表示会以此次视察工作为契机,坚持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人大以及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并对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并不断完善,努力推动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前来参观学习的还有咸阳市院侦查监督处、汉中市院侦查监督处等兄弟市院的领导和同志。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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