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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司法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四个转变”
2015-07-03 09:32:36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 杨明)今年以来,澄城县司法局依托现有法律服务资源,着力推进镇(办)、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实现法律服务“四个转变”。

一是统筹服务资源,由分散性向集成化转变。精心谋划实施,通过建立完善县、镇(办)、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广泛吸收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服务主体,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教师等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各镇(办)依托司法所或便民服务中心建立镇(办)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村(社区)依托村(社区)调委会或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各镇要比照县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机构,落实人员。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站点等服务载体,建立覆盖村(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室以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和大学生村官为主,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到村居(社区)就近为人民群众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二是创新服务内容,由业余型向专业化转变。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打包法律服务项目,为群众提供 “一站式”法律服务。同时跟进实际法律需求情况的调查摸底,及时调整服务方向和力量配备,并适时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维权服务、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进企等专项活动,确保服务内容“接地气”。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由粗放式向制度化转变。落实定时定点服务,实行每月法律咨询对接安排制度。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安排表,开展窗口亮相接待服务,保持工作站运行的长期性和连贯性。制定指标和时间进度,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四是发动民间力量,由政府承担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共担转变。优化创新服务举措,按照“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覆盖城乡居民”的原则,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进一步形成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机制和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清单,明确与服务形式、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挂钩的补贴标准,实现民间组织参与法律服务的统一性。

(编辑 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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