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曹旭闫超通讯员王维新)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坚持把维护和谐稳定的要求体现在各项执法办案活动中,对涉检信访案件,在公诉环节建立案前预测评估、案中多措并举、案后跟踪回访的立体化网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冲突,减少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一是案前预测评估,关口前移。通过审查监督职能,取得确实、充分的证据,提高案件质量,化解涉检信访风险。如在办理姬某、吕某共同故意伤害案件中,姬某包揽责任称一人所为。被害人家属不停上访,要求追究同案嫌疑人吕兵责任。该院在案件还未移送起诉时,与侦查监督部门紧密配合,主动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加大督促力度,随后公安机关补充了吕兵曾经用头撞伤被害人的相关证据,联系上网抓捕吕兵。吕兵被抓获并接受审判距案发时间已达八年之久,法院最终的判决给被害人及家属以最后的慰藉。
二是案中责任到人,多措并举。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要求提出量刑建议必须附带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背景、犯罪成因、犯罪动机的调查分析,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必须提出教育挽救方案。法院判决后,将挽救方案落到实处,帮助未成年人自食其力。制度的主旨是通过量刑建议,争取法院判决的支持,作出轻刑化处罚,以社区的矫正替代部分刑罚,目的是让未成年被告人既接受法律应有的制裁,又给其提供新的人生机会,感受社会的温暖,防止其与社会产生对抗面引发新的矛盾。如办理未成年人张某抢劫一案时,先是通过向法院提出对张某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然后又联系其所在社区,为张某安排服刑后的学习场所和就业去向,并且由所在社区参与监督。现张某已经毕业,以自己的一技之长自营生计。
三是案后跟踪回访,矫正保护。该院不以案件判决为终点,坚持案后跟踪服务,修复犯罪行为对个体和社会的伤害,减少涉检信访,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如办理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姜某继父持刀杀害他的生母,自己被砍成重伤,导致下肢瘫痪。原公诉人王翠兰和渭滨检察院新一代女检察官,十几年如一日的照顾这个不幸的家庭,抚慰姜某受伤的心灵,如今姜某成家立业,其乐融融,“检察官妈妈”的美名在三秦大地广为传播。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