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徐晓菲)2015年6月15日,横山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全体干警认真组织学习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陕西省检察机关受理控告申诉导入法律程序工作规则》、《陕西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终结工作规则》、《陕西省检察机关建立控申环节司法瑕疵补正机制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通过集中学习、交流发言、积极讨论的方式,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文件规定。
按照文件要求,控申部门要按照诉访分离、统一受理、分类导入、保障诉权、及时高效的原则,认真审查、准确甄别控告、申诉的性质和类别,严格按照管辖规定,在七日内审查分流完毕,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控告人、申诉人反映的问题已经依法律按政策公正处理,仍反复控告申诉,可以依法作出终结决定,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同时,控申部门要建立司法瑕疵补正机制,防止法律程序“空转”,在处理信访材料的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原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影响案件结论正确性和效力的司法瑕疵,作出补正意见。
通过学习,控申科干警表示,省院下发的三个文件与最高检下发的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三个配套办法紧密相关,要进一步深入解读文件精神,学以致用,要将文件精神与日常接待工作相结合,牢牢掌握控申环节的流程,严格按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规定,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导入法律程序,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控告、申诉等诉讼权利,依法及时公正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权,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杜绝司法瑕疵,提高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编辑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