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 宋瑞)南郑检察院按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深入排查问题,为规范取保候审案件办理,坚持“三个严审”提高审查起诉案件质量。
严格收案审查,防止受理不应当受理的案件。加强案管部门与公诉部门的协作。案管部门收到取保候审案件后先送交公诉部门预审,预审后对案卷材料不齐备的,及时要求移送单位补送相关材料。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移送单位重新装订后移送。多部门联合在案件源头严把入口关,为提升案件质量奠定基础。
严把案件审查,确保规范办案。对发现公安机关对保证人资格审查有问题的,我院在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依法纠正,确保程序规范。坚持实体公正。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严格遵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防冤错案件。三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如对于因日常生活中偶尔引发的或已经达成和解的轻微过失案件,若符合不起诉标准,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扭转长期存在的“重打击轻保护”惯性思维。
严格羁押必要性审查,实现动态监督。对案件监督贯穿审查全过程,对符合逮捕条件,具有逮捕必要性的取保候审案件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对于已逮捕案件经审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做出取保候审决定。
(编辑 岳茜)